甲火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甲
火
法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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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9月 | 20日 | 7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七月 | 廿九日 | 辰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乙酉 | 壬辰 | 甲辰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木金 | 水土 | 木土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甲】甲这个字象征着顶尖、硬度和质量,也表示元首和排名第一,同时也是表示开始和起点的象征,用于起名可以代表勇气、坚定不移、领导力和全力以赴等美好寓意。
【火】火代表着热情、启示、毁灭、净化、光明和生命力,可以用于起名时表达积极的特质和品质。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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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 | 甲 | 5 | 木 |
火 | 火 | 4 | 火 |
法 | 灋 | 8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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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6】 | 【9】 | 【13】 | 【10】 | 【18】 |
【土】 | 【水】 | 【火】 | 【水】 | 【金】 |
【半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六爻之数)六爻之数,发展变化,天赋美德,吉祥安泰。 (半吉)
(春日牡丹)才艺多能,智谋奇略,忍柔当事,鸣奏大功。 (大吉)
(大成之数)大成之数,蕴涵凶险,或成或败,难以把握。 (凶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成功运被压抑,不能有所伸张,徒劳无功,身心过劳而病弱,常有不满,易陷于突发之灾。 (凶)
读音:jiǎ |
繁体:甲 |
笔画:5 |
部首:田 |
甲字是什么意思:甲一般指第一的,上等的,如甲第;现代用金属做成有保护功能的装备,引申为坚硬,如牢甲利兵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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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字详解:〔古文〕??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古狎切【正韻】古洽切,?音夾。草木初生之莩子也。【易·解卦】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。【疏】百果草木皆莩甲開坼,莫不解散也。【後漢·章帝紀】方春生養,萬物孚甲。【註】葉裏白皮也。 又十干之首。【爾雅·釋天】歲在甲曰閼逢,月在甲曰畢。【易·蠱卦】先甲三日,後甲三日。【疏】甲者,造作新令之日。【書·益稷】娶于塗山,辛壬癸甲。【禮·郊特牲】社日用甲,用日之始也。 又凡物首出羣類曰甲。【戰國策】臣萬乗之魏,而甲秦楚。【釋文】甲,一作申,言居二國之上也。【張衡·西京賦】北闕甲第。【註】第,館也。甲,言第一也。【蘇軾·表忠觀?】吳越地方千里,象犀珠玉之富甲於天下。 又始也。【書·多方】因甲于內亂。【註】甲,始也。 又科甲。【正字通】漢有甲乙丙科,平帝時歲課甲科四十人爲郞,乙科二十人爲太子舍人,丙科四十人補文學掌故。順帝陽嘉元年,增甲乙科員。 又【爾雅·釋言】甲,狎也。【註】謂習狎。【詩·衞風】雖則佩韘,能不我甲。【毛傳】甲,狎也。【朱註】甲,長也。言才能不足以長於我也。 又兵甲。【易·說卦】離爲甲冑。【疏】爲甲冑,取其剛在外也。【左傳·襄三年】組甲三百。【註】組甲,漆甲成組文。【禮·王制】命大司徒敎士以車甲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函人爲甲,犀甲七屬,兕甲六屬,合甲五屬。 又【揚子·方言】汗襦,自關而東謂之甲?。【正字通】衣亦曰甲,元世祖制一衣,前有裳無衽,後長倍於前,亦無領袖,綴以雨襻,名比甲,以便弓馬。 又爪甲。【管子·四時篇】隂生金與甲。【註】隂氣凝結堅實,故生金爲爪甲也。 又甲帳,殿也。 又甲庫。【正字通】唐制,甲庫,藏奏鈔之地也。程大昌曰:唐中書門下吏部,各有甲曆,凡三庫以若干人爲一甲,在選部則名團甲。貞元四年,吏部奏三庫敕甲,又經失墜,乃至制敕旨甲皆被攺毀。據此則甲非甲乙之甲。龎元英文昌雜錄謂甲庫如令甲令丙,誤也。宋時有敕甲旨甲之稱,猶今言底言案也。遼史有架閣庫管句,元有左右部架閣庫,卽唐之甲庫也。 又【淮南子·覽冥訓】質壯輕足者爲甲卒。【註】甲鋩也。 又令甲,法令首章也。亦曰甲令。【戰國策】臣敬循衣服以待令甲。【史記·惠景閒侯年表】長沙王者至令甲,稱其忠焉。【註】瓚曰:漢以芮忠故特王之。以非制,故特著令。漢時決事,集爲令甲三百餘篇。如淳曰:令有先後,故有令甲,令乙,令丙。師古曰:若今第一,第二篇。【後漢·皇后紀】向使因設外戚之禁,編著甲令。 又官名。【周禮·夏官】司甲。【疏】司甲,兵戈盾官之長者。 又保甲。【正字通】編籍民戸,彼此詰察,防容隱姦宄也。又宋元豐,以諸路義勇攺爲保甲。紹興閒詔淮漢閒,取主戸之雙丁,十戸爲甲,五甲爲團,團有長。乾道閒,漕臣馮忠嘉言敎閱保甲,皆義勇民兵也。 又國名。【春秋·宣十六年】晉人滅赤狄甲氏及留吁。【註】甲氏留吁,赤狄別種。【傳·昭十六年】徐子及郯人莒人會齊侯盟于蒲隧,賂以甲父之鼎。【註】甲父,古國名。高平昌邑縣東南有甲父亭。 又姓。【莊子·庚桑楚】昭景也,甲氏也。【釋文】一說昭景甲三者,皆楚同宗也。昭景甲,三姓雖異,論本則同也。 又赤甲,山名。【杜甫詩】卜居赤甲遷居新。【註】白鹽,赤甲,皆峽口大山。赤甲山高,不生草木,上皆赤色,望之如人袒胛,在夔州。 又蟲介曰甲。 又鳥名。【博雅】定甲鴠也。 又【韻補】叶訖立切,音急。【揚雄·長楊賦】今樂遠出以露威靈,數動搖以疲車甲。叶上德。 又叶吉協切,音頰。【楚辭·九歌】操吳戈兮被犀甲,車錯轂兮短兵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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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卢纶的《和张仆射塞下曲·其四》:醉和金甲舞,雷鼓动山川 |
读音:huǒ |
繁体:火 |
笔画:4 |
部首:火 |
火字是什么意思:火1、指物体燃烧所发的光、火和热,引申为紧急,急躁,发怒,焚烧等;2、指战争,交火,开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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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字详解:〔古文〕?【唐韻】【集韻】呼果切【韻會】【正韻】虎果切,?貨上聲。【說文】火,燬也。南方之行炎而上。象形。【釋名】火化也,消化物也。亦言毀也,物入中皆毀壞也。【玉篇】?者,化也,隨也,陽氣用事萬物變隨也。【古史考】燧人氏初作火。【書·洪範】五行,一曰水,二曰火。 又星名。【書·堯典】日永星火。【傳】火,蒼龍之中星。 又大火,鶉火,辰次之名。 又【禮·王制】昆蟲未蟄,不以火田。【前漢·成帝紀】火耕水耨。 又【周禮·夏官·司爟】變國火以救時疾。【註】春取楡柳之火,夏取棗杏之火,季夏取桑柘之火,秋取柞楢之火,冬取槐檀之火。【論語】鑽燧改火。 又盛陽曰炎火。【詩·小雅】田祖有神,秉畀炎火。【傳】炎火,盛陽也。【箋】螟螣之屬,盛陽氣嬴則生之。明君爲政,田祖之神不受此害,持之付與炎火,使自消亡。 又官名。【左傳·昭十七年】炎帝氏以火紀,故爲火師,而火名。【疏】春官爲大火。夏官爲鶉火,秋官爲西火,冬官爲北火,中官爲中火。 又【春秋·宣十六年】成周宣榭火。【左傳】人火也。凡火,人火曰火,天火曰災。 又【南史·齊武帝紀】魏地謠言,赤火南流,有沙門從北齎此火至,色赤而微,云以療疾貴賤爭取之,多得其驗,咸云聖火。 又【唐書·兵志】府兵,十人爲火,火有長。彍騎,十人爲火,五火爲團。【通典·兵制】五人爲烈,烈有頭目,二烈爲火,立火子,五火爲隊。 又【司馬法】人人正正,辭辭火火。【註】言一火與一火猶人人殊之人人也。卽俗謂火伴。【古木蘭詩】出門看火伴。 又人身有火。【本草綱目】心藏神爲君火。包絡爲相火。 又隂火,海中鹽氣所生。凡海水遇隂晦,波如然火,有月卽不復見。【木華·海賦】隂火潛然。 又山名。【山海經】崑崙之丘,其下有弱水之,淵環之其外有炎火之山,投物輒然。又【正字通】陸游曰:火山軍,其地鋤深,則有烈燄,不妨耕種。 又井名。【左思·蜀都賦】火井沈熒於幽泉。【註】火井,在臨邛縣。欲出其火,先以家火投之,須臾隆隆如雷聲,焰出通天,光輝十里,以筒盛接,有光無灰。 又寒火。【抱朴子·地眞篇】南海蕭丘,火春生秋滅。生木小,焦黑。 又火傳。【莊子·養生主】指窮放爲薪,火傳也。不知其盡也。 又南方有食火之國,其人能食火炭。 又【爾雅·釋魚】十龜,一曰火龜。【疏】龜生火中者。 又火䑕。【山海經】火山國,其山雖霖,雨火常燃,火中白䑕,時出山邊求食,人捕得之,以毛作布,名火澣布。 又姓。【明紀事本末】火濟,從諸葛亮南征孟獲有功,封羅甸國王。【正字通】洪武時,翰林火原潔。 又【廣東通志】古人一年四時改火。今瓊州西鄕音謂一年爲一火,火音微。東鄕人謂一年爲喜,或爲之化,乃喜之變音。 又叶虎洧切【詩·豳風】七月流火,八月萑葦。◎按唐韻正:火,古音毀,轉聲則爲喜,故灰字从火得聲。而左傳襄三十年:或叫于宋太廟,曰:譆譆出出,鳥鳴于亳社。如曰譆譆,則爲火之徵也。是直以爲火當讀作毀,非止叶音矣。 又叶後五切。【韓愈·元和聖德詩】施令酬功,急疾如火。天地中閒,莫不順序。 又叶虎何切。【莊子·外物篇】利害相摩生火寔多,衆人焚和,月固不勝火。【韻會小補】今人謂兔岐脣曰火。蓋古音也。 【集韻】或作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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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孔夷的《南浦·旅怀》:酒市渐闲灯火,正敲窗、乱叶舞纷纷 |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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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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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